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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-函轉教育部訂定「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」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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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教育部訂定「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05488號函辦理。



相關檔案

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1110322.pdf
「班班有冷氣」之冷氣電費收取.pdf
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,使用冷氣所需電費.pdf


發布時間: 2022-03-22 07:58:28
發布單位: 新南國小總務處


地址:350024苗栗縣竹南鎮新南里五谷街2號 電話:613843 傳真:613865
最後更新時間:2025-05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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